• slider image 454
  • slider image 449
  • slider image 425
  • slider image 423
  • slider image 422
  • slider image 419
  • slider image 420
  • slider image 421
:::
公告 管理員 - 學務處 | 2021-12-17 | 點閱數: 1038

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規定辦理。
二、農曆春節為中國傳統之重大節日,春節返鄉人潮眾多,為讓國人能盡快返鄉並因應防疫旅館量能不足,自本(2021)年12月14日至明(2022)年2月14日期間,檢疫方式除原有之方案A(14+0)外,另增加方案B(10+4)及方案C(7+7),惟近期國外因新型Omicron病毒株肆虐,染疫人數攀升,為落實本市防疫檢疫措施,保全社區安全,避免境外病毒於社區傳播。
三、公告「高雄市春節期間居家檢疫防疫措施」如下:
(一)實施日期:110年12月14日至111年2月14日。
(二)執行對象: 於本市自宅進行居家檢疫之對象及其同住者。
(三)針對春節「10+4」暨「7+7」檢疫方案,居家檢疫對象及同住者應配合之防疫事項:
1、春節「10+4」檢疫方案:本府將提供入境檢疫者及同住者公費快篩試劑,於居檢者檢疫第21天及其同住者於居檢者檢疫第14天及第21天分別提供快篩試劑1次。
2、春節「7+7」檢疫方案:本府將提供入境檢疫者及同住者公費快篩試劑,於居檢者檢疫第21天提供居檢者及其同住者各1次快篩試劑。
3、民眾應配合檢疫防疫措施於前揭指定日期自行檢測完畢後,並將檢測結果主動回報轄區里幹事。倘自行篩檢結果為陽性,需立即通報衛生局防疫專線(07-7230250),由衛生局安排就醫轉銜,不可自行就醫。
4、居檢者及其同住者如未依上述規定於指定日期執行居家快篩及回報自行篩檢結果,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並依同法第70條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公開觀課專區

國中部公告專區